1、总工办 负责食品安全检验及评价技术指导。[返回顶部] 2、办公室 a)负责日常行政管理; b)负责车辆购置、维修维护、日常调配管理工作; c)负责安全保卫、信件报刊收发、办公用品及劳保福利购置发放、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维护维修、卫生消 防,以及水、电、暖维护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对外接待工作; d)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严格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工作。各项费用的报批、收取、使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档案的归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活动情况。固定资产管理。[返回顶部] 3、人力资源部(党办室) a)负责院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引进、岗位变动的管理工作,建立、维护、管理人事档案。制定和完善薪酬体系,编制报批档案工资及人员薪资方案,并适时进行调整。人事、工资统计报表工作。办理人员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制定、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组织实施职称评聘工作。 b)负责文秘、文印工作,包括: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根据领导意见,起草有关重要文稿及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控制;文件的印发和保管,监督、指导各部门管理好相关文件、资料。 c)负责党务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d)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重大事件和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各部门的工作信息上报工作。[返回顶部] 4、质量管理部 a)负责质量管理与监控工作,包括质量手册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客户投诉接待处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活动记录、标准档案、人员技术档案、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开展新检验项目的管理,以及内部质量体系培训、考核工作; b)负责实验室设施、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校准、登记、标识、报废、档案管理工作; c)负责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 d)负责院形象策划;[返回顶部] 5、业务调度部 a)负责接收样品。核实检验产品(项目)的认证认可情况;帮助客户填写检验合同,并对合同进行检查核实;检查样品状况,加贴唯一性标识。 b)负责录入样品信息、发放检验任务流程卡、收取检验费。 c)负责样品管理。样品入库、存放、登记、发放;样品的处置。 d)负责检验报告的打印、盖章、发放。接收各检验部检验原始材料(检验任务流程卡、委托单、抽样单、原始记录、报告首页、附页等)、盖章,送质量部存档;打印检验报告、盖章;检验报告发放、登记。 e)国家抽查、省级抽查、定期监督检验的业务管理工作。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的领取和下达;对检验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监控;抽查信息的录入;结果报送,抽样单、封条等领取、制作管理等工作。 f)负责对检验报告的及时性进行监控,并统计检验工作的及时率;负责业务用章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协议的管理、存档工作;负责授权产品检验收费核定申报管理。 g)负责低值易耗品采购。业务和低值易耗品的统计工作;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的实施;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进行评价。 h)内部检验报告网络的维护。[返回顶部] 6、事业发展部 a)负责河北省食品安全专家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专家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实施。负责河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审定; b)负责院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织技术专家对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技术引进、科研开发、标准起草、实验室建设等项目进行谋划和可行性论证,并组织申报;对工作中出现的技术事故、技术争议进行论证;对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评定,为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及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c)内部网络规划、建设,院对外网站的建设及运营。[返回顶部] 7、风险评价科研中心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监测和研究,开展食品质量事故的评估、分析工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支撑;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标准物质的研制;负责科研工作的管理;负责食品微生物指标及化学安全指标的检测。 下设化学安全检验部、生物安全检验部、科研信息部3个部门。 7.1 化学安全检验部 a)负责化学安全检验、监测,以及检测技术和风险分析、评估研究; b)负责蚊香、电池、洗涤用品、中药材、土壤监测等市场开拓和检验工作; c)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7.2 生物安全检验部 a)负责食品微生物指标的检测及检测技术研究,开展生物领域的风险评估工作及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7.3 科研信息部 a)负责开展信息收集,并及时、定期向局食品处提供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b)负责大型科研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争取科研立项及经费; c)统筹管理科研工作,制订并实施科研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各项科研工作计划; d)负责河北省食品安全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 e)负责与国外机构合作的联系、具体运作。[返回顶部] 8、食品中心 负责食品及农副产品的检验及市场开拓工作。 下设食品业务部、食品检验部、农副产品检验部3个部门。 8.1 食品业务部 a)负责食品检验业务承揽和抽样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抽样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8.2 食品检验部 a)负责食品检测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8.3农副产品检验部 a)负责农副产品的市场开拓、检测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9、食品审查部 负责省局下达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QS认证审查及相关工作。[返回顶部] 10、培训考核部 a)负责组织系统内食品检验能力验证; b)负责对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指导的组织实施;承担对食品监管人员、食品检测人员及食品审查人员进行标准宣贯的组织实施工作。[返回顶部] 11、纸包产品检验部 a)负责纸包装产品、电子产品污染物(ROHS)等市场开拓和检验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 c)负责全国纸包装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及纸包装产品市场准入审查部相关工作。[返回顶部] 12、塑包产品检验部 a)负责可降解塑料制品、塑料食品包装等产品的市场开拓和检验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13、环境治理设备检验部 a)负责水处理设备、除尘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和其他环境治理设备市场开拓和检验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 c)负责环评检测和市场开拓工作; d)负责国家水处理设备分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返回顶部] 14、环境质量检验部 a)负责净化车间,室内、车内空气,超净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市场开拓和检验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 15、净化产品检验部 a)负责净化产品、净化设备等市场开拓和检验工作。 b)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开展与检测相关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活动;[返回顶部]